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10-21阅读次数: 次
10月13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卫红、副主任刘跃光,相关市直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5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港尾中心渔港、前埕鑫海渔业园、诏安菲律宾蛤仔水产种质资源场、漳江口红树林保护区、六鳌海上风电场等点位,详细了解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海洋文化保护、渔业发展和种质资源保护、渔港建设等情况,与部分人大代表、科研人员、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检查组指出,漳州依海而立、向海而兴。做好“海”的文章,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漳州的殷切嘱托,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优势所在、潜力所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乘势而上建设好“海上漳州”。
检查组强调——
要坚持战略引领,构建陆海统筹新格局。立足“陆海一盘棋”基本理念与“海陆一体化”基本规律,统筹海洋资源保护开发,优化海洋产业布局,构建陆海协同的现代海洋经济体系。
要坚持生态优先,拓展人海和谐新路径。持续推进海岸带美化、“美丽海湾”建设和入海口河流水质提升,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探索海洋碳汇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让碧海蓝天成为漳州的鲜明底色。
要坚持创新驱动,培育蓝色发展新优势。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海洋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注入蓝色动能。

